营运、诊疗与药房的角色

品牌营运: 株式会社AngerCareJapan / 提供诊疗与收取诊疗费: Chiaro Clinic / 调剂、用药指导、药费付款与交付: 由接收处方笺的日本境内药房负责。诊疗契约的缔约方为 Chiaro Clinic。

诊疗地区与语言

本页提供简体中文医疗信息及预约行政说明。实际医生诊疗使用日语或英语,并非中文诊疗。请如实告知就诊时所在国家;人在日本以外时,须同时确认日本及所在地相关医疗规定,无法确认合法性与安全性时,可能无法开展诊疗或开具处方。药品仅在日本境内交付患者本人,不提供代领或跨境配送。携药返回中国大陆须符合合理自用数量及海关审核要求;日本处方不等于入境许可,不承诺三个月或六个月用量必定获准。详见本页链接的入境携药说明。

法律声明/医疗广告说明

本页整理 AURELIA ONLINE 品牌网站的法律声明与医疗广告相关信息。实际医疗行为由医疗机构提供,调剂、用药指导及配送等则由药房与相关服务提供者负责。

AURELIA ONLINE是提供在线诊疗相关信息、受理询问,以及说明预约管道与日本停留期间能否领药的品牌网站。

实际诊疗、诊断及处方判断,由医疗机构Chiaro Clinic所属医师负责。

处方开立后,调剂、用药指导及配送/领取说明,由收受处方笺的药房及其使用的外部服务负责。

AURELIA ONLINE不保证医师诊疗结果,亦不保证药房可调剂或配送。

法律声明(AURELIA ONLINE 信息网站)

联络方式 aureliaonline1@gmail.com
负责诊疗的医疗机构 Chiaro Clinic
服务价格 显示于各相关页面
额外费用 通讯费等由使用者负担
付款方式/时机 信用卡等/依付款页面标示为准
服务提供时间 完成预约或申请后提供
取消/退款 诊疗费涵盖医师就诊、医学上的处方判断,以及决定处方时将处方笺传送至药房的医疗服务。就诊完成后,即使药房联络、库存确认、用药指导、调剂、寄送或配送延误,或因行程及领取因素未能取得药品,原则上不予退款。重复付款、错误收费或依法须退款的情形,将个别确认。药费及运费依药房规定办理。
费用收取单位

在线诊疗相关费用,可能依服务内容由不同单位收取。

费用种类 收费单位(范例) 备注
诊疗费 Chiaro Clinic 医疗契约的当事人为医疗机构。
药费/调剂费 受理处方笺的药房 药房为独立业者。
配送相关费用 药房或药房使用的外部服务 配送方式与费用以实际说明为准。

*本网站显示的「总费用」可能是方便理解的参考值,实际帐单可能由各服务主体分别收取。

领药/配送指引

处方开立后,调剂、用药指导及配送/领取说明,由收受处方笺的药房及其使用的外部服务负责。

* 本网站不限制或保证药房提供的配送方式。实际领药方式请依药房及相关外部服务说明办理。

查看详情: 配送说明页面

携入中国大陆相关注意事项

高剂量处方与携药限制: 12.5mg以上高剂量的适用性与处方量须经医师确认;是否可携回目的地另依当地海关规定,不以日本处方作为通关保证。

即使是个人自用药品,亦可能因数量、剂量、金额及海关判定而须申报或限制携入。入境中国大陆时能否携入及是否须申报,务必由本人事先确认。

AURELIA ONLINE提供在日本停留期间于日本国内就诊与领取的说明,并不保证可携入中国大陆。通关及携入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医疗广告说明(自费诊疗)

1)关于诊疗

本页为合作医疗机构Chiaro Clinic所属医师审阅的一般信息。

2)自费诊疗(不适用公共医疗保险)

本网站介绍的诊疗及药物原则上属自费诊疗,不适用公共医疗保险。

3)治疗结果的个人差异

治疗效果与体重变化因人而异,不保证特定结果。

4)风险/副作用

所使用的药物可能存在副作用或并发症风险。医师会于就诊时说明,并视需要判断是否调整剂量或停药。

5)关于药物使用与核准状态

所介绍的药品可能在日本自费诊疗范围内,依医师判断使用。适用性、剂量及能否使用,将根据健康状况、病史、目前用药及停留行程等,于就诊后决定。

6)中国大陆核准状态与药品携入规定

即使能在日本就诊及领药,仍须另行确认中国大陆的核准状态、能否携入及是否须申报。入境中国大陆时携带药品的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个人资料处理(概要)

透过预约及咨询等取得的个人资料,仅于必要目的范围内使用。
必要时,可能在适当范围内与医疗机构、药房及外部服务分享。

LINE 洽询

AURELIA ONLINE相关问题可透过搜索官方LINE询问。

官方LINE(本页联络连结)

有关价格、库存、可领药日期及在日本的停留行程,请透过 LINE 洽询。

编辑与医学信息确认
编辑:AURELIA ONLINE编辑部
医疗信息确认:Chiaro Clinic(2026 年 8 月 30 日确认)
编辑及修订方针 · 法律及医疗广告说明

穆峰达在日本核准用于治疗第二型糖尿病。体重管理用途属核准范围外使用。个别诊断与处方由医师就诊后决定。

预约、付款与日本国内领药

  1. 透过官方LINE预约;没有日本电话号码也可在LINE提供资料,无须为了预约申办日本手机号。先填写问诊资料,并阅读诊疗前说明及同意书。
  2. 诊疗时间均为日本时间(UTC+9):周一、二、四、五17:00–22:00;周三17:00–20:00;每周六、日15:00–16:00。实际可约时段由预约回复确认。
  3. 医师以日文或英文诊疗,确认处方与费用。诊疗后依个别提供的Square付款连结支付诊所费用;处方药费另外支付给药房。勿使用他人的付款连结。
  4. 处方送交药房后,配送患者依指示透过NiCOMS预约药师在线用药指导。一般请选择「日本調剤なんば薬局」(以日文「なんば」搜索);如已指定那霸或其他药房,请依个别指示选择。没有日本电话号码也可依NiCOMS流程使用电子邮件办理;注意收件箱与垃圾邮件。
  5. 完成药师用药指导及药房付款后,由药房安排日本国内领取或佐川急便配送。各剂量2.5–15mg均可咨询配送安排;可否供药、库存与时间由药房确认。到店领取者依指定药房安排于现场接受用药指导。
  6. 建议在希望领药日约一周前完成诊疗;配送费另计300日元。到货时间受库存、药师指导、付款、天候与交通影响,不保证特定日期。请预留离境前的缓冲时间。

患者须在日本亲自领取。酒店配送请填正确酒店名、地址、住宿及收件日期,并安排本人在场;不依赖柜台代收或代管冷藏。无海外配送、代理领取或机场领取服务。实际收件地点与配送条件依药房安排。

完整料金表 · 用药指导与配送 · 携药入境中国大陆规则

日本版Mounjaro的用药安全与核准范围

本院供应的日本版Mounjaro(穆峰达/tirzepatide,单次使用Ateos注射笔)在日本核准用于第2型糖尿病;用于体重管理属日本核准适应症外使用。这不代表中国大陆或其他地区的同成分药品具有相同核准范围。是否处方及治疗计划均由医师个别判断,不保证减重效果。

依日本电子药品说明书,通常每周一次皮下注射,从2.5mg开始,四周后增至5mg;视病况调整时,每次增加2.5mg且两次调整间至少四周,最高每周15mg。不可自行增量、合并不同剂量、拆分注射笔、额外加打一剂或在停药后直接恢复原高剂量。日本Ateos笔每支为一次固定剂量,不是可分多次使用的多剂量笔。

禁忌包括曾对本药成分严重过敏、糖尿病酮酸中毒、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、第1型糖尿病,以及严重感染、手术等紧急情况。胰腺炎、胆囊或胆管疾病、严重胃排空障碍等病史,以及胰岛素或磺醯脲类药物联用,须事前告知医师。美国药品说明书另有甲状腺髓质癌/MEN2禁忌与盒装警语,不能将不同国家的药品说明书当作完全相同。

常见不适包括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便秘、腹痛、腹胀及食欲降低。严重且持续的腹痛、反复呕吐、明显腹胀且无排便排气、意识改变、呼吸困难或脸唇舌肿胀等,须停止下一次用药并立即就医;不要等待在线回复。低血糖、急性胰腺炎、胆囊炎/胆管炎/胆汁郁积性黄疸、肠阻塞及严重过敏等风险须与医师确认。

怀孕或可能怀孕者不得使用。育龄者在治疗中及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一个月采取适当避孕;计划怀孕前须告知医师。哺乳者须由医师评估治疗与哺乳的利弊,不可自行用药。口服避孕药及其他药物的使用请一并告知医师。

漏打时,只有距离下一次原定注射时间至少72小时才补打;若少于72小时,跳过漏打剂量并依原定时间注射。更改每周注射日时,与上次注射须至少相隔72小时。勿连打两剂补偿。

避光冷藏2–8°C,避免冻结。日本制造商说明:无法冷藏时可在不超过30°C且避光下保存最多21天。请记录温度及离开冷藏的时间;超过30°C、冻结或温度纪录不明时,先向药师确认。重新放回冰箱不代表21天重新起算,也不能据此保证剩余数月仍可使用。长期疗程的旅行保冷计划须事先与药师确认。

本节依PMDA日本电子药品说明书(2026年9月版)及制造商信息整理;个人用药须依医师、药师与实际产品说明。本页不是急诊服务。

曾结冻的药品不得使用;保留外盒避光,透明塑胶包装不能取代遮光。

从日本携带替尔泊肽回中国大陆

替尔泊肽(tirzepatide,Mounjaro;中国大陆商品名为穆峰达)是处方药。中国现行规定要求个人携带进境的少量药品限于合理自用数量,并接受海关监管;没有查到适用于所有旅客的“六个月”或“24支”统一免审批额度。日本处方数量并不自动等于海关允许携带的数量。

购买前请向拟入境口岸海关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说明成分、剂型、每支剂量、实际支数、用药频率和治疗需要,确认能否携带、需哪些证明及是否须办手续。肽类激素相关管理办法规定,因医疗需要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,凭医疗机构处方按规定验放;勿把商业进口手续或其他药物的数量标准直接套用于个人携带。

随身资料与申报

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医疗机构处方和说明治疗需要的诊断或病历资料,保留原包装、标签及购买凭证。处方和证明须如实写明药名、剂量、数量、用法和治疗期限。建议准备便于查验的中文或英文说明,主动向海关出示资料并咨询申报。英文证明不等于入境许可;最终以口岸审核为准。本院不保证三个月或六个月用量一定获准携入,不安排跨境邮寄、代购或转售。

注射药是否只能带一个疗程?

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的海关总署第281号令,将纳入药品管理的产品排除在该特殊货物、物品卫生检疫规定的适用范围外。因此不能把旧版特殊物品规定的“一个疗程”,直接当作所有替尔泊肽成品注射药的现行统一数量限制。携带仍须符合药品及个人物品入境规定,并由海关审核。航空安检、针具、液体及保冷用品规则另行适用。

一次资料:国务院令第828号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48条(2026年5月15日施行) ·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第25条 · 海关总署令第281号。核对日期:2026年10月19日;未取得特定支数的个案通关许可。